| 养猪场指标管理考核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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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计算机与畜牧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6-9 13:18:46  |
为使养殖场的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,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,提高饲养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,体现多劳多得分配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生产定员 种猪组种母猪240—280头,种公猪7—12头为一组,定员5人。280-320头,定员6人。培育组10排为一组、11排为一组,每组定员1人,饲养培育猪400头左右。育肥组每大排定员1人,月均饲养育肥猪300-400头。 二、考核指标 1 种猪组:包括配种、妊娠、分娩岗。 1.1月断奶仔猪数:分群母猪每365个饲养日断奶两窝。2000年3-7月份母猪每窝断奶成活7.8头。2000年8-12月份母猪每窝断奶成活8.3头。每周转群一批,断奶重7公斤以上。每多1头奖15元,每少1头扣15元。必须提供健康仔猪,对于断奶可能死亡或形成僵猪的(如因饲养管理形成的腿跛、去势不完全、严重拉痢、疝气等),虽然达到7公斤,计算头数以场及公司核定数为准。 月断奶仔猪数=(月饲养母猪数*每年2窝*每窝断奶头数*每月天数)/365天。 1.2 饲料:公猪:每日每头1、4季度2.9公斤;2、3季度2.6公斤。 母猪:每日每头1、4季度2.8公斤;2、3季度2.7公斤。 仔猪:每月断奶仔猪数*1.2公斤。饲料费节约或超支的部分按金额的5%奖扣工资。 1.3 药费:按每头母猪(含所产仔猪)每月药费1.5元。药费节约或超支的部分按金额的50%奖扣工资。 1.4 去势公猪处理 1.4.1 公司不留作种用的公猪,饲养员必须在仔猪出生后10日龄左右去势。以断奶后伤口完全愈合为标准,否则,不予以下产床。 1.4.2 去势应激死亡标准:按月断奶总数的1%计算,计入月断奶总数中。当月结算。 1.4.3 去势公猪必须合格,不留后遗症。若在育肥生产中因去势造成育肥猪不合格,每出现一头扣5元。 1.5 母猪淘汰规定: 1.5.1 淘汰标准:经产母猪年淘汰率18%,即月淘汰率1.5%。淘汰猪必须预先报请场及公司有关领导,根据体况及生产实际等全面考察。确无饲养价值的,方可淘汰。 1.5.2 核算:降低或超过部分,分别在月饲养母猪数中同比例减加头数。后备母猪淘汰只计第一次配种到淘汰的饲养天数,不计淘汰率。随同当月效益工资结算。 1.6 纯种、二元仔猪必须打耳号,三元猪根据公司需要打耳号。发现未打耳号,每头扣4元。 1.7 断奶仔猪疫苗必须注射完全,注射不完全不予下一产床。因此饲养员要根据日龄,督促技术人员注射疫苗。 1.8 种公猪、种母猪因事故淘汰一头,扣50元。 2 培育组: 2.1 月育成率:96.5%,每增加或减少一头奖扣10元。 2.2 增重:饲养35天,增重13公斤,每增减0.5公斤,奖扣10元。 2.3 饲料:增重13公斤,耗料25公斤。饲料节约或超支的部分按金额的5%奖扣工资。 2.4 药费:饲养35天,每头0.25元。药费节约或超支的部分按金额的50%奖扣工资。 2.5 僵猪 2.5.1 僵猪率:培育结束,僵猪允许率0.5%,每增加或减少1头,奖扣10元。 2.5.2 僵猪标准:到期达不到增重标准,经公司做工作,育肥组饲养员不接收的猪为僵猪。 2.6 不合格培育猪处理。去势不完全猪以公司及场核定数为准。每超一头扣5元。 3 育肥组: 实行代养制(或称委托饲养法),即培育结束后的仔猪按一定价格出售给饲养员,待育肥到90-100公斤公司按一定价格收回,去掉仔猪、饲料、药费等项费用后,即为饲养员的劳动报酬。 3.1 仔猪:本公司培育的健康仔猪,体重在20-22.5公斤以内,按每公斤10元,超出部分按每公斤5.4元出售给饲养员。 3.2 饲料:公司按每公斤1.2元供应优质全价配合饲料,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。饲养员定期向场提供需求计划,公司保证供应。由场开票,饲养员签字后领取。同时养殖场和饲料厂搞好饲养员的用料记录,并建立档案。 3.3 药费:饲养员所养猪出现疾病及时向技术员报告,用药处方由饲养员签字后记录存档。 3.4 回收:猪只育肥至90-100公斤,公司按每公斤5.4元的价格按时回收。 三、岗位工资标准及工资发放 1 岗位工资标准: 配种岗每月450元;分娩岗每月350元;妊娠、培育岗每月320元。 2 工资核算和发放: 种猪组配种岗担任组长,抓好全面工作,效益工资奖扣为120%。分娩岗设副组长1人,重点抓好产仔,效益工资奖扣为110%。种猪组其他人员效益工资奖扣为100%。 培育组每个人单独核算。 种猪、培育组工资,按月完成指标情况兑现50%效益工资,半年兑现结余的50%,年底结清一次。 育肥组的劳动报酬为收回的育肥猪款减去仔猪、饲料、药费等项费用后的余额。育肥期间不发工资,可暂借每月不超过200元的生活费。 四、工作标准 1 饲养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,听从管理人员安排,全心全意搞好饲养工作。 2 正确使用猪舍设备,及时检修设备。妥善保管使用舍内物品及工具。 3 检查供水、供料是否正常。 4 观察猪群有无异常情况,发现异常及时上报。 5 搞好舍内卫生,定期消毒。 6 猪只中途因病死亡,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管理人员根据耳号等做好死亡记录,并入档保存备用。 7 管理人员与各饲养人员之间以及与饲料厂之间的票据、报表传递手续要齐全、明晰、帐物相附,做到有凭有据。 8 在饲养过程中,公司可视猪只的饲养好坏及遵纪情况,有权终止饲养。因饲养情况较差及其他严重违纪因素终止饲养者,公司不予结算劳动报酬。 9 猪粪及垃圾处理 9.1 猪粪及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到各自指定地点,若堆积到下水道,造成堵塞,由本人解决。 9.2 猪粪及垃圾必须按公司划分地点,定点堆放。若随地堆放,公司及保卫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元,并且重新搬运到指定地点。 9.3 猪粪补助:以小组或以人为单位,定点存放,堆放整齐,定期量方,每方2元。 10 卫生区 10.1 室内:各自所管猪舍。 10.2 环境:各自猪舍前面和左右。 10.3 花园:东花园为种一组及培一组,西花园为种二组及培二组。 10.4 厕所:前厕所由种猪组和培育组人员负责。后厕所由育肥组人员负责。按积粪组每组每月轮流一次。 10.5 卫生标准: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。 11 玻璃 损坏玻璃,按每块2元扣工资,每月一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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