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声明 |
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5 14:15:17  |
|
|
|
近来有读者向本办公室投诉,有人以“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托发行兽药典”名义发行盗版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。
本办公室特此郑重敬告广大读者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系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公开出版发行的读物,授权本办公室(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)独家包销,各省级兽药监察所代理销售。我们没有也不会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行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。
凡不是从上述明确的销售单位购得的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及其配套丛书,均不可能是正版兽药典。对因购得盗版兽药典而产生的对兽药标准理解有误,从而导致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的,概与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及本办公室无关。
对于盗印、贩卖盗版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及其配套丛书者,本办公室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凡需要正版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及其配套丛书者,请直接与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,电话:010-62158844转3395,传真:010-62160208;或与各省级兽药监察所联系购买。购买时,请准确填写单位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具体项目,以便于我办为您提供及时的资料更新、咨询、培训等服务。对于不是从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(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)或省兽药监察所购书的单位和个人,我们不提供上述内容的售后服务。
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
2006年7月31日
|
| 文章录入:xumusoft 责任编辑:xumusoft |
|
上一篇文章: 养殖场如何规避药残超标 下一篇文章: 湖南将完善抗生素残留检测标准 |
| 【字体:小 大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